“做B超的医生告诉我,这个病并不影响工作和生活。结果9月底街道电话告知我,体检不合格,不予聘用。”
修订8年后,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下称“标准”)再次接受大众拷问。
一个渐趋明显的现象是,近年来,不断有考公的考生因在体检环节查出患有桥本甲状腺炎、多囊肾等慢性病而被拒录。且标准被扩大应用,部分事业单位、国企,甚至私企等也以此为依据筛选求职者,相关法律诉讼频现报端。
体检,通常是求职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关卡,在多数候选人眼中只是一个例行环节。然而近年来,不断有考公的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而被拒录,拒录的原因往往是桥本甲状腺炎、糖尿病、高血压这样的慢性疾病,并且随着对候选人体检要求愈发严格,此类标准已经不仅限于公务员的招录过程中,部分事业单位、国企甚至民企也在参考公务员的体检录用标准。
于是,很多求职者发现,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身体症状、从未给自己带来过影响的慢性病,如今却成了自己求职就业的拦路虎。
某医院医生也这么说到:“我们医院是体检定点医院,曾经有一个考生通过了笔试面试,体检查出桥本甲状腺炎,他不服来医院复检。当时我也向招聘单位表达了医学意见,但未被接受。”
无一胜诉
在医学教材及内科医生口中,此病是一种慢性疾病,并不影响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,只需在出现明显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状时使用相应激素药物控制即可。但在我国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中,它属于“体检不合格”之列。
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实施专细则属十六条规定。针对《体检标准》第十六条“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,不合格”,除条文解释和诊断要点,《操作手册》中还特别列出了“注意事项”——甲亢、甲状腺肿继发甲亢、桥本甲状腺炎、甲状腺癌和高功能性甲状腺腺瘤这5种甲状腺疾病均被视为体检不合格。
仍然还是没有取消这一规定,桥本仍然是体检不合格的。